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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东律师   刘耀东律师简介:广东保得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功底深厚,从事法律服务近十年,曾先后承办大量民商事、刑事等各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特别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大宗欠款追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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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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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要去哪里查询?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媒体报道,当我们与他人或者银行产生借贷关系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这个借款合同有的会规定明确的还款时间,而有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导致后期在还款的时候产生借款合同纠纷,对于纠纷我们可以采用协调的方式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的,借款一方就会申请法院来解决这个问题。就涉及到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的一个问题。

一、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是《合同法》专章规定的合同类型之一,在经济生活中具有较重要的地位,相关争议也较多,(规定》将之作为独立的第三级案由。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规定》将之作为第四级案由。随着金融体制改革过程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进人攻坚阶段,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及追偿等相关纠纷也呈增多之势,且相关纠纷的处理有其自身特色和统计意义,《规定》也将之作为第四级案由。

近几年为鼓励就业、加强农民增收,加大了对小额贷款的引导和政策倾斜,小额借款增多,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多,《规定》修改将之也作为第四级案由。企业借贷虽与金融政策不符,但相关行为和争议仍较多,而同业拆借主体特殊,·(规定》将两者也都作为第四级案由。在确定案由时需要注意,如果相关行为涉及非法集资,则不能依民事案件受理,自不能定本案由。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属于特殊的债权转让,此处单独作为第四级案由规定了,相关纠纷就不能再将案由定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同样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虽然起诉的依据和审理的对象主要是原金融借款合同,但相关纠纷已因其特殊性作为单独的第四级案由规定了,就不能将案由再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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